關于注銷馬星波等5人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執業注冊的通告
茲有馬星波等5人,因2016年9月21日在我協會辦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執業變更注冊手續時,提交虛假材料、且在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間涉嫌同時在兩個單位執業,現按照《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執業注冊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注銷其執業注冊。具體說明如下:
一、涉事人員:
姓名
身份證編號
馬星波
370982*********817
王鋒
370921*********410
王明鋒
370982*********811
辛太宇
370830*********911
徐利偉
370921*********4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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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注銷原因:
1. 2016年9月21日,我協會收到上述5人由“泰安市民生特種設備檢驗有限公司(現更名為:山東民生特種設備檢驗有限公司,以下簡稱‘民生公司’)”變更注冊至“山東光大特種設備檢測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‘光大公司’)”的變更注冊申請,按照《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執業注冊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應提交與前執業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的相應見證資料。由于上述5人與民生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尚未到期,5人分別提交了與民生公司《解除、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》。后經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區分局【泰山公(三)調證字[2017]10009號文書】、泰安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【泰公刑鑒(文)字[2017]06016號文書】調查,此5份《解除、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》上加蓋的民生公司的印章為偽造。民生公司未給上述5人出具過《解除、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》,其與民生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仍然有效(合同有效期至2017年1月11日)。
2. 鑒于上述5人又分別于2016年8月1日、8月15日、9月1日與光大公司簽署了勞動合同,因此,造成了5人在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間同時在兩個單位執業的事實。
三、處理辦法:
按照《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執業注冊管理辦法》第十一條的規定,自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3日,注銷馬星波、王鋒、王明鋒、辛太宇、徐利偉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執業注冊。
特此通告
二O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